服务之行:副总督的意思是“管理员”,有权对德里政府的提议做出决定

2024-07-18 22:25来源:本站编辑

中央的法令恢复了德里副总督在官员调动和派遣方面的最终权力,并巩固了他作为行政官的角色,有权对国家首都民选政府审议或决定的提案作出决定。

该法令废除了5月11日最高法院将德里服务(不包括警察、公共秩序和土地)控制权移交给民选政府的命令,旨在设立一个国家首都公务员管理局,负责对IAS和DANICS干部官员的转移和纪律处分程序。

首席部长将是该机构的主席,而首席秘书和首席内政大臣将是该机构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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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需由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均由出席并参加表决的委员以多数票决定。

如有不同意见,副总督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此举为Kejriwal免职与中央和副总督的激烈对抗奠定了基础。

根据该条例,政务司司长和有关部门的秘书将负责遵守本法的规定。

“副总督”是指根据《宪法》第239条为德里国家首都地区任命的行政长官,并由总统指定为副总督,”该条例规定。

它说,如果部长会议秘书认为由部长会议审议和决定的提案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或根据第44条制定的任何程序规则,则部长会议秘书有责任将其通知副总督,以便就此作出决定。

它规定,任何可能使德里国家首都地区政府(GNCTD)与中央政府或任何州政府、印度最高法院或德里高等法院以及可能规定的其他当局发生争议的事项,有关部门秘书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其通知副总督、首席部长和首席秘书。

AAP周六表示,中央关于德里官员转移的法令是“违宪的”,此举是为了夺取最高法院在服务事务上赋予德里政府的权力。

德里部长阿提希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央政府故意选择在最高法院暑假休庭的时候颁布该法令。

人民党对中央的法令表示欢迎,声称凯杰里瓦尔政府在最近最高法院对服务事务的判决的掩护下“恐吓”官员并“滥用”权力。

德里人民党主席维伦德拉·萨赫德瓦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该条例对于维护德里的尊严和保护人民的利益是必要的。

萨赫德瓦说:“德里是国家的首都,这里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会对全国乃至全世界产生影响。”他补充说,该法令对于维护德里的尊严是必要的。

他问道:“你们(德里政府)会在最高法院判决的掩护下,诉诸流氓行为和恐吓官员,滥用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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